上海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近期热点咨询二)_个体户执照_林州个体户注册
12366热点问题(近期热点咨询二)
发布时间:2021-12-21 09: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省税务局
1.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中的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制造业企业享受延缓缴纳税款需要填《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吗?是不是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样?
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只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延缓缴纳各项税费的提示。纳税人无需前往前台办理或者线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行政许可业务。
,个体户有什么优惠政策?注册在爱税宝的园区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政策,不仅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还可以核定,综合税负只有4.5%左右,其中还有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实际税负只有1.5%。现在注册可以联系朱老师,电话:1781-1973-989,福建省税务局:【辅导】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Mark下!
今天咱们来谈谈业务招待费#先看税法中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3.制造业企业,有部分经营业务是差额征税的,计算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的销售额是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答:是否符合中型和小微制造业身份时使用的销售额,计算时是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4. 制造业企业享受缓税是不是影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纳税人符合符合《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条件,已享受缓税政策的,其缓缴的税款视同“已预缴税款”,正常参与所得税汇算清缴补退税的计算。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享受缓缴政策确定的缴税期限缴纳缓缴税款。
5. 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新的调整?
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规定:“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甘肃省税务局:我是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需要如何操作享受缓缴?
问:我是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需要如何操作享受缓缴? 答: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无需另行申请或确认享受此次缓缴。根据政策安排,所属期2021年10月-12月其应缴纳的规定范围内税费不会进行划扣,自动延缓缴纳3个月。